6.1 策划应对威胁和机遇相关风险的措施
6.1.1 总则
组织应计划和实施一个满足6.1要求的过程。
在按6.1要求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,组织应考虑要素4.1和4.2涉及的事宜。
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证明这些过程按策划要求执行。
6.1.2 重要环境因素
在已定义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,组织应:
- a) 识别活动、产品和服务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相关环境影响,考虑生命周期;
- b) 考虑:
1)变化,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、新的或修改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;
2) 识别正常和潜在的紧急情况。
组织应确定这些具有或可能具有对环境重大影响的因素,如重大环境因素。
组织应在内部不同层次和职能交流其重要环境影响。
组织应保持这些文件化的信息:
——用于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;
——环境因素和其相关环境影响;
——重要环境因素。
注:重要环境因素既可能伴随不利环境影响(威胁)又可能伴随有利的(机遇)环境影的风险。
6.1.3 合规性责任
组织应:
- a) 识别和获取与环境因素相关的合规性责任;
- b) 确定这些合规责任如何运用于组织。
组织应对合规性责任保持文件化信息。
注:合规性责任可能具有导致潜在的不利或有利相关风险。
6.1.4 威胁与机遇相关风险
组织应确定与威胁和机遇相关的风险,以确定需求:
——为EMS 实现预其结果提供保障;
——防止,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,包括潜在的影响组织的外部条件;
——达成持续改进。
组织应保持所列出的与威胁及机遇相关风险的文件化的信息。
6.1.4 策划应对措施
组织应计划:
- a) 采取措施以应对所识别的威胁与机遇相关风险(1.4)、重要环境因素(6.1.2)和合规性责任(6.1.3)。
- b) 如何:
——整合及实施这些措施于环境管理体系各过程中;
——评估这些措施的效果。
6.2 策划达成环境目标
6.2.1 环境目标
组织应在相关职能、层次建立环境目标:
——考虑到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其合规性责任;
——考虑与威胁和机遇相关的风险。
当推进这些目标时,组织应考虑它的技术可选性和财力,运行和经营的要求。
这些环境目标应:
与环境方针相一致;
——可测量(如可行);
——制定要考虑到组织的内外部事宜;
——可监视的;
——可交流的;
——当适用时,可更新的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环境目标。
6.2.2 策划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
当策划如何实现环境目标时,组织应确定:
——做什么;
——需要什么资源;
——谁负责?
——什么时侯完成?
——结果如何评估?包括监控可测量的环境目标实现过程的指标。
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与组织的运营过程相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