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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策划应对威胁和机遇相关风险的措施

6.1.1 总则

组织应计划和实施一个满足6.1要求的过程。

在按6.1要求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,组织应考虑要素4.1和4.2涉及的事宜。

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证明这些过程按策划要求执行。

6.1.2 重要环境因素

在已定义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,组织应:

  1. a) 识别活动、产品和服务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和相关环境影响,考虑生命周期;
  2. b) 考虑:

1)变化,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、新的或修改的活动、产品和服务;

2) 识别正常和潜在的紧急情况。

组织应确定这些具有或可能具有对环境重大影响的因素,如重大环境因素。

组织应在内部不同层次和职能交流其重要环境影响。

组织应保持这些文件化的信息:

——用于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;

——环境因素和其相关环境影响;

——重要环境因素。

注:重要环境因素既可能伴随不利环境影响(威胁)又可能伴随有利的(机遇)环境影的风险。

6.1.3 合规性责任

组织应:

  1. a) 识别和获取与环境因素相关的合规性责任;
  2. b) 确定这些合规责任如何运用于组织。

组织应对合规性责任保持文件化信息。

注:合规性责任可能具有导致潜在的不利或有利相关风险。

6.1.4 威胁与机遇相关风险

组织应确定与威胁和机遇相关的风险,以确定需求:

——为EMS 实现预其结果提供保障;

——防止,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,包括潜在的影响组织的外部条件;

——达成持续改进。

组织应保持所列出的与威胁及机遇相关风险的文件化的信息。

6.1.4 策划应对措施

组织应计划:

  1. a) 采取措施以应对所识别的威胁与机遇相关风险(1.4)、重要环境因素(6.1.2)和合规性责任(6.1.3)。
  2. b) 如何:

——整合及实施这些措施于环境管理体系各过程中;

——评估这些措施的效果。

6.2 策划达成环境目标

6.2.1 环境目标

组织应在相关职能、层次建立环境目标:

——考虑到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其合规性责任;

——考虑与威胁和机遇相关的风险。

当推进这些目标时,组织应考虑它的技术可选性和财力,运行和经营的要求。

这些环境目标应:

与环境方针相一致;

——可测量(如可行);

——制定要考虑到组织的内外部事宜;

——可监视的;

——可交流的;

——当适用时,可更新的
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环境目标。

6.2.2 策划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

当策划如何实现环境目标时,组织应确定:

——做什么;

——需要什么资源;

——谁负责?

——什么时侯完成?

——结果如何评估?包括监控可测量的环境目标实现过程的指标。

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与组织的运营过程相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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