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1 监视、测量、分析和评价
9.1.1 总则
组织应确定:
——监视和测量的对象,与其相关:
- a) 具有重要环境影响的运行;
- b) 合规性责任;
- c) 运行控制;
- d) 实现组织环境目标的过程,指标
——适用时,为确保有效的结果,确定监视、测量、分析和评价的方法;
——组织评估其环境绩效相关的准则,用适宜的指标
——监测和测量的时间;
——监测和测量结果分析和评价时间;
组织应确保使用校准或验证的监视和测理设备,适宜时,得到维护。
组织应评估其环境绩效并为管理评审提供输入,以评估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。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信息用于监视、测量、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证据。
按确定的交流过程和合规性责任要求,组织应在内外部交流与环境绩效相关的信息。
9.1.2 合规性评价
组织应计划和实施合规性责任的评估过程。
组织应:
——确定合规评价的频率
——符合性评估和所需采取的措施
——保持合规性责任符合性状态的信息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做为符合性评价结果的证据。
9.2 内部审核
9.2.1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开展内部审核,为EMS 提供是否:
- a) 遵守:
——组织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;
——本国际标准的要求;
- b) 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持。
9.2.2 组织应:
- a) 计划、建立、实施和保持一个审核方案,包括频次、方法、职责、策划的要求和报告。审核方案应考虑相关过程的环境重要性、威胁与机遇相关的风险及以往审核结果;
- b) 定义审核准则和每次审核范围
- c) 选择审核组与开展审核,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和公证
- d) 确保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信息以记录审核方案得到实施及审核结果。
9.3 管理评审
高层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估环境管理体系,以确保它持续适宜、充分、有效。
管理评审应考虑:
- a) 以往管理评审措施的状态;
- b) 变化:
——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和内部事宜:
——合规性责任;
——重要环境因素和威胁与机遇相关的风险;
- c) 目标实现的程度
- d) 组织环境绩效的信息,包括以下的趋势:
——不符合和纠正措施;
——监视和测量结果;
——合规性责任的遵守情况;
——审核结果;
- e) 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
- f) 持续改进的机会
- g) 维持一个有效EMS 所需资源的充分性
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:
——环境管理体系持续适宜、充分、有效的结论;
——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定
——环境管理体系任何变化的需求,包括资源的需求
——当目标没有达成时,所需的行动
——组织策略方向的任何暗示
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信息做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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